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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50%—65%的招生计划由市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分配到有关区和初中学校,其中的70%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每所初中学校(以下简称“名额分配到校计划”),并逐步扩大该比例;其余的30%分配到有关区(以下简称“名额分配到区计划”)。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1.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凡采用对口入学(主要指户籍对口和学校对口)、摇号入学,不挑选学生的学校,均可视为不选择生源的学校。名额分配到校计划向对口入学、摇号入学、统筹入学的学生分配,学生须在毕业初中学校在籍在读3年及以上,原则上不得集中分配到个别班级。艺体特长生原则上按当年度艺体特长生中招政策执行。具体分配方案由各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
2.名额分配到区计划中的90%-95%分配到外区,其余分配到本区,具体比例将根据当年城乡教育发展状况及各区实际情况,由市教委和各区教育局共同商定。
目前不确定的是, 1. 四校还有没有裸考?如果有那就是20%裸考+15%自荐,现在是35%自荐+25%推荐+40%裸考(零志愿+平行志愿) 2. 四校怎么统筹使用本部和分校的招生计划?分校裸考,总校自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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