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8-12-28 09:54

刚才说闵行区悦宝园新荟城店的帖子都被我删了

暂时不封号,如果这个作者继续贴,我就封号了。

我就两个理由:

1.这个作者是新注册的,平时分享不来我们这里,就是为了她自己的一己之私泄愤来我们这里乱发帖(在不同板块发了3个帖子)。这种人是我极其不喜欢的。各位网友也要看看,一下子爆料什么的,新生儿级别的明显没有高中生大专生本科生来得可信度高

2.说粗暴对待孩子的,你的证据呢?都是你满屏自说自话,这个在今天网络安全法的管理下,是属于造谣的。难道我也可以发个帖子说王思聪欠我500亿吗?而且到处发帖?

realhyc 发表于 2018-12-28 10:41

请问您这里能发视频吗。我就是当事人家长。要不我发给您可以吗?

诗诗爸 发表于 2018-12-28 10:59

同意,有证据请报警,不要跑到这里来发帖。

大公鸡喔喔叫 发表于 2018-12-28 11:33

有证据就报警,法制社会。

兔宝宝 发表于 2018-12-28 13:39

一个上午没来,又错过什么了

admin 发表于 2018-12-28 13:51

realhyc 发表于 2018-12-28 10:41
请问您这里能发视频吗。我就是当事人家长。要不我发给您可以吗?
1.你可以发视频,假设是真实的话
2.请不要重复发帖。重复发帖多的我一般会直接封号的
3.我更建议直接报警。孩子生病了就直接去医院,受到伤害了就应该直接报警。随便找个网站发布一下,这是最差最差的做法

linainverse 发表于 2018-12-28 16:52

有证据为什么不选择报警??

好奇怪的思维方式

:funk::funk::funk::funk::funk:

小江的小新 发表于 2018-12-28 18:18

看到晚了,关注,我家孩子正在这家店上早教,关心到底发生了什么

alexmmm1981 发表于 2018-12-28 22:44

支持支持!

lovedingdang 发表于 2018-12-29 07:30

有证据报警比较好

jayyoung0209 发表于 2018-12-29 09:23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奥月明神 发表于 2018-12-29 12:31

维权走维权通道,发帖只能诉苦,不能维权。

喵喵喵 发表于 2018-12-29 21:30

realhyc 发表于 2018-12-28 10:41
请问您这里能发视频吗。我就是当事人家长。要不我发给您可以吗?

如果你是想利用舆论来申诉的话 微博或者微信可能更好

capf 发表于 2018-12-29 23:06

如果是真实的,算是给家长们一个提醒吧。如果是假的,那应当处罚,因为千帆现在影响力还是蛮大的。

stoney123 发表于 2018-12-29 23:53

宁可发帖,不去报警,神马逻辑?

想引起公众、媒体注意,微博@大v,比发千帆有效果。宣克炅、看看新闻、上海公安、上海教委都有微博,要搞大去那里。

refo 发表于 2019-1-2 14:10

我错过了什么大事;P;P;P

溪溪的爸爸 发表于 2019-1-31 10:24

realhyc 发表于 2018-12-28 10:41
请问您这里能发视频吗。我就是当事人家长。要不我发给您可以吗?

你也太看得起千帆大大了,投给小宣的影响估计更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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