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剑 发表于 2021-4-8 00:33

关于幼托入园条件请教

请教一下,娃打算今年读家门口的托班,今天翻看去年的入园条件是这样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按儿童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入园。户主须是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儿童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目前家里产证上只有宝妈,户口上只有宝爸和娃的,户主是宝爸。这种情况算是满足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条件吗?看字面要求么貌似户主得要有产权的,之前没研究过入学条件,请教一下宝爸宝妈。谢谢。

luckymarimo 发表于 2021-4-8 09:06

公办托班一般名额比较紧张,你最好直接打幼儿园电话问一下。

Smroad 发表于 2021-4-8 13:05

户主换成宝妈或者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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