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2-4-13 10:15

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问答

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问答

一、中招报名
1.符合哪些条件的考生可以在上海参加中招报名?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1〕92号)文件精神,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18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在校生),均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另有6类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也可报考。
2.有哪些非上海户籍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2012年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报名条件可参照沪教委基〔2011〕92号文件“附件2”执行。
3.中招报名采取何种形式?何时进行?
2012年本市中招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月8日至3月3日,考生按照不同类别,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在就读区县报考的在校生可在学校安排下进行信息确认;3月2日至3日回户籍地报考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和返沪生,到报考区县中招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4.统一报名结束后,哪些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补报名?如何办理手续?
根据沪教委基〔2011〕92号文件规定,在中考统一报名结束后,刚转为本市常住户籍的初中毕业生或办出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可以向考生所在学校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县)中招办提出补报名申请。
上述两类补报名对象,最迟应在5月18日前持有效报名资格证明材料向学校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于4月6日或5月18日进行补报名。
5.中招往届生报名有什么限制?
下列对象的往届生不能在本市参加中考:
(1)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核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人员和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子女;
(2)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含原上山下乡、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本市常住户籍的往届生;
(3)原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往届生。
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年龄须在18周岁(1994年9月1日前出生)以下。
6.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有哪些基本资料?
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有:
1)报考证明复印件(如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
2)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3)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
4)综合素质评价表
5)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外省市返沪考生如无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有初中三年的学籍卡原件)
6)体检表
7)外省市借读生须附借读审批表
8)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卡
9)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学生须附《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1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附加分证明
11)各类市区级先进或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12)文艺或体育特长生须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或《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13)跨区(县)报名的考生材料交接时须附体育、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单
7. 不符合中招报名条件的非上海户籍学生初中毕业考试如何参加?
在沪借读初中的非上海户籍毕业生,如不符合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其初中毕业的学业考试由各区(县)教育局落实,由就读初中学校负责进行。各初中学校应为非上海户籍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提供必要的服务。

二、报考录取
   1.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如何进行?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可分为两类:(1)提前录取志愿:在规定的时间内,具有一定资格的考生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网上填报 “提前录取志愿”,其中有高中学校和中职校两种提前录取类的学校,考生必须在资格得到确认后方可填报;(2)统一录取志愿:具有中考报考资格的考生,在考生报考区县中招办或学校指导下,参考本区县招生计划书上的招生学校及专业,在纸质的志愿表上进行志愿填报。
2.不同录取批次的录取顺序是怎样的?
根据志愿填报的类别,录取分为两个批次:(1)提前录取批次: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自荐录取及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和自荐录取等类别;(2)统一录取批次:含“零志愿”录取、“名额分配志愿”录取、“中高职贯通志愿”录取、一至十五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录取时,按照先提前批、再统一批录取的顺序进行。
高中提前录取批次中,推荐生与自荐生预录取同时进行,不分先后;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投档录取顺序依次为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自荐生录取。
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根据市中招领导小组公布的各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首先对取得提前录取批次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进行录取,然后根据录取总分(即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的总分,下同)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中高职贯通志愿、一至十五志愿录取。如还有考生未被录取,则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3.从哪些渠道可以查询招生学校名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考生及家长可通过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和考生报考区县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亦可查阅报考区县发放的招生计划书,中职校提前类的招生计划也可查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编写的《2012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和中高职教育贯通招生报考指南》。
4.跨区(县)报考的应届生怎样填报志愿?
“统一录取志愿” 在考生报考区(县)中招办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填报。跨区(县)报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到报考区(县)中招办,根据报考区(县)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5.推荐生有什么资格要求?推荐程序是怎样的?
一、推荐生条件
被推荐的对象必须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是本市初中学校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而且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
获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二、推荐过程
1.各初中学校制定并公布推荐方案、推荐名额,产生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符合被推荐条件的学生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并通过班级、年级的学生,教师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产生候选名单。
3.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推荐方案进行集体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名单产生后要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学生填写《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班主任和学校负责人分别填写班级推荐意见和学校推荐意见后由学校上报区县教育局审定,区县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6.自荐生有什么资格要求?自荐程序是怎样的?
一、自荐生条件
参加自荐报名的学生应是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三毕业生,且非推荐生。
二、自荐过程
1.符合上述自荐生条件的在校应届考生可参考“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布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荐生招生方案”,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名学校,填写自荐表(该表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下载或向初中就读学校领取)后由所在初中学校进行审核盖章,并将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2.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返沪考生,可结合自身特长及高中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学生填写自荐表(该表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下载或到报考区县中招办申领),由就读学校盖章审核,并将该表送交报考区县中招办审定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7. 同一个学生是否可以同时参加自荐和推荐?
不能。学生只能在推荐和自荐两个途径中选择其一。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8.推荐生怎样填报推荐志愿?
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应届初三学生,根据分配到就读区县的“推荐生招生计划”,结合自身的学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等的定位,在规定时间(2012年5月13日9:00至15日16:00)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填报时,每位考生可自主选择2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作为自己的升学志愿,分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若没有被第一、第二志愿预录取的学生也可在规定时间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的学校是在第一、第二志愿预录取后还有招生余额的学校。
9.自荐生怎样填报自荐志愿?
自荐是一种灵活度很大的报考方式,其特点是选择范围广,自由度大,但命中率较低。所以考生在选择自荐前必须所限定的要求,如:自荐生必须是应届生;“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填写《自荐表》经就读学校公示后才能填志愿;预录取后不能重复签约;自荐预录取考生的成绩必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方能被正式录取等等。
在得到就读初中学校认可的情况下,应届初三学生可根据市、区县中招办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工作,自荐志愿即为有效。同时,学生个人需制作自己的自荐申请材料,按照报考高中所公示的“自荐生招生办法”中规定的时间寄送到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和流程与推荐生基本相同,不同之处是自荐志愿所选择的2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志愿是不分先后的,2所学校的选拔同步进行,所以可能发生一名学生被两所高中同时预录取的情况,但最后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必须由学生在网上确认一所高中为自己接受的预录取学校,自荐工作即算完成。
10.高中学校预录取推荐生的原则是什么?
预录取推荐生主要有这几条原则:(1)严格按照计划,分区县择优预录取推荐生。根据市教委公示的推荐生招生计划,高中招生学校在填报本校志愿的推荐生中分批次分区县择优预录取推荐生。
(2)尊重学生志愿,按照志愿填报顺序进行预录取。高中学校预录取推荐生是按照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分阶段进行的。当学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时,招生学校只能对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学生进行择优预录取,并完成推荐生预录取工作;当第一志愿投档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原则上如数预录取,如计划未完成,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入招收第二志愿推荐生阶段。如推荐生自主填报的两个志愿均未被预录取,且在网上填报了征求志愿,由未招满计划的招生学校继续录取。如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予以处理。仍未被预录取的学生则进入下一阶段的报考程序。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重视推荐生面试选拔。高中招生学校会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拟定各自学校的“推荐生招生办法”,并事先公示。在预录取的过程中,按照“推荐生招生办法”确定的时间、标准、方法、要求来操作完成推荐生的预录取工作。一般来说,学校会根据自身要求,对推荐生进行面试选拔。高中学校会在审核初中学校提供的推荐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学校的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在综合素养面试中的表现,全面衡量,并兼顾学生特长,经集体讨论后择优预录取。
(4)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达线后正式录取。在推荐生的整个招生过程中,都按照事先公示的“规则”、“程序”,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择优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让广大学生及家长对整个推荐生预录取工作知情,接受社会的监督。学业考试后,预录取生成绩如未达到市统一规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不予正式录取,按该生所填报的《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11.高中学校预录取自荐生的原则是什么?
预录取自荐生主要有这几条原则:(1)自荐生计划不分区县。高中学校在预录取自荐生时,会在自荐志愿填报本校的学生群体中通过材料审核和面试等程序,按照公示的招生计划数在全市范围择优预录取,直到完成预定的招生计划为止。
(2)重视学生自荐材料。自荐生生源较充足的高中学校,一般会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对自荐生事先递交的自荐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择优选择部分自荐生进入到面试阶段。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高中学校预录取自荐生,会通过面试并结合自荐材料,全面衡量综合考察学生素质,优先选择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业基础好,学有特长、具有创新潜质的自荐生。各有关高中学校对自荐生的择优预录取标准认定可能有一定的差异性,主要由各高中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培养模式不完全相同而决定,有关要求会在自荐生招生方案中提出,事先公示。
(4)预录取学生须网上签约。同推荐生一样,自荐生的预录取工作也是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集体讨论下进行的,学校初步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后,会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来学校进行网上签约。考生凭本人考生登记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密码登录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网上签约系统进行签约,一旦在某所学校进行网上签约后,则无法与其它学校重复签约。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学生数不得大于计划数。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被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同样,在学业考试后,预录取生成绩如未达到市统一规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不予正式录取,按该生所填报的《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12.被预录取的高中学校推荐生和自荐生需要参加中考吗?其中考成绩对正式录取有何影响?
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都需要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正式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后进行,预录取生的录取总分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
13.被高中学校预录取或正式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是否可以放弃该学校而选择其它学校?
不可以。由于高中学校的“提前录取”预录取工作与填报《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工作同步进行,因此参加“提前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填写该志愿表上的志愿。一旦在“提前录取”过程中被预录取或正式录取,其填报的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14.中职学校“航空服务”专业报名、面试、填报志愿及录取的程序是怎样的?
(1)资格条件:
通过本市2012年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获得7位数考生登记号的考生;符合行业对相关人员身高、视力以及其他体检要求;在招生学校招生简章限定的招生地区范围内;参加2012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
(2)面试报名:
    在招生学校规定时间内,考生凭《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携带报名照片以及报名费和考试费(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面试。
(3)面试:
航空服务专业招生面试的科目、时间、要求等由招生学校确定后向社会公布,面试完成后招生学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原则确定合格名单。
(4)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招生学校面试合格通知后可选择报考相关学校,航空服务专业只能填报两个志愿,填报志愿全部在网上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凭本人的考生登记号和初始密码登录 “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为保护自己的权益,考生在登录后需修改初始密码,并牢记新密码。
(5)现场确认:
考生在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他所填报的提前批志愿中第一志愿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同时确认所有提前批志愿,现场只确认,不修改。
(6)招生录取:
考生在参加2012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按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根据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投档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第二志愿中录取。
考生被中职校提前批航空服务专业录取后,其后面填报的志愿自动失效,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志愿的招生录取程序。
15.中职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面试、填报志愿及录取的程序是怎样的?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考生须通过本市2012年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获得7位数考生登记号; 在学校招生简章限定的招生地区范围内;须参加2012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考生。
(2)报名:
根据各招生学校的报名时间,考生凭《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携带报名照片以及报名费和考试费(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3)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科目、要求等由学校统一安排并向社会公示。
(4)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后,应根据本人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考试成绩等综合考虑,自主选择报考学校。
艺术类专业只能填报两个志愿,填报志愿全部在网上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凭本人的考生登记号和初始密码登录 “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为保护自己的权益,考生在登录后需修改初始密码,并牢记新密码。
(5)现场确认:
考生在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他所填报的提前批中第一志愿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同时确认所有提前批志愿,现场只确认,不修改。
(6)招生录取:
考生在参加2012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招生计划、语文、数学、外语总分(含加分)加上专业考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按预先公示的成绩合成办法计算)以及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
16.中职学校“自荐生”专业面试、填报志愿及录取的程序是怎样的?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通过本市2012年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获得7位数考生登记号的考生;在学校招生简章限定的招生地区范围内;须参加2012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考生;对中等职业教育有正确认识,对学习职业技能有一定兴趣,动手能力较强的考生。
(2)报名:
根据各招生学校的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携带报名照片,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面试。自荐生最多只能选择5所学校报名参加面试。
(3)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面试合格确认通知书后,应根据本人学业成绩以及招生学校、招生专业情况等综合考虑,自主选择报考学校。
自荐生只能填报三个志愿,考生可在面试合格的五所学校中选择三所学校填报,填报志愿全部在网上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凭本人的考生登记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为保护自己的权益,考生在登录后需修改初始密码,并牢记新密码。
(4)现场确认:
考生在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他所填报的提前批中第一志愿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同时确认所有提前批志愿,现场只确认,不修改。
(5)招生录取:
考生在参加2012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录取总分和考生在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按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其他志愿中择优录取。
17.填报中职学校提前批志愿的考生为什么要进行志愿填报确认?
考生当场确认自己所填报的所有志愿,首先是有利于保障学生的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其次是再次提醒考生,一旦被提前录取,其后面填报的志愿自动失效。
18.被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确定录取的考生,是否可以放弃该学校或专业而选择其它学校?
不可以。因为按招生录取原则,招生部门是严格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是按事先对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来进行录取的。如果考生已被“提前录取”批次的学校录取,其后填报的志愿自然失效。
19.不填报“提前录取”批次志愿对考生有什么影响?如果填报后未被录取,是否会影响以后志愿的录取?
不影响。考生未填报高中或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或者填报后未被预录取或正式录取,不会影响考生以后志愿的录取,也就是说考生可以继续参加统一招生批次的录取。
20.《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有哪些栏目?录取顺序是怎样的?
《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设置五个大栏,第一栏是“零志愿”(1个志愿),第二栏是“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第三栏是“中高职贯通志愿”,第四栏是一至十五志愿,设有15个志愿,第五栏是征求志愿。
招生办公室对各志愿的录取是分批进行的,先进行“零志愿”录取,然后是“名额分配志愿”录取,再进行“中高职贯通志愿”录取,最后进行“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进入“征求志愿”阶段。录取一批结清一批,前面志愿录取了,其后的志愿自然失效,前面志愿不填或不录取,不影响后面志愿的录取。
21.有哪些学校参加统一录取批次?
统一招生录取批次中有五栏,“零志愿”填报范围仅限于在考生报考区县进行跨区县招生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志愿”填报范围也只限于在考生就读学校有招生名额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中高职贯通志愿”填报的范围只限于开展中高职贯通试点的学校,在填报时要注意学校招生要求上的身体条件等因素;一至十五志愿的招生学校范围较广,如本区县范围内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区重点中学、公办高中、转制学校、民办高中、外区在本区招生的各类高中及中职校等。考生按自己的意愿,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习情况、体检情况、特长爱好、家庭经济情况、交通情况等),科学定位后选择学校和专业进行填报。
22.什么是“零志愿”?
“零志愿”是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跨区(县)提前招生的志愿。该志愿栏内可填报的学校必须是跨区(县)招生(即外区(县)学校在本区(县)招生)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零志愿”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低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考生可在本区(县)招生计划书上规定的“零志愿”招生学校(学校代码是“0”开头的)范围内选一所学校填报。“零志愿”学校和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是同一层次的学校,但因为它列入了“零志愿”栏,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在不同的批次进行录取,这样考生的选择余地就增大了。“零志愿”增加了考生自主选择的空间。
23.怎样填报“零志愿”?可否不填报该项志愿?
考生情况不同,填报的想法也就不同。实力较强的考生,会在“零志愿”栏中挑选一所跳一跳可以达到的学校,而多数考生则把“零志愿”视作多一次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机会。对“零志愿”的选择还需慎重思考,一方面“零志愿”招生学校在外区(县),请学生和家长要关注所选学校是否较远,是否有住宿条件等,以避免今后上学的交通等问题;另一方面,填报“零志愿”的考生如果被“零志愿”的学校录取,则其“零志愿”之后的志愿自然失效,且考生不得要求放弃零志愿而顺延录取其后的其它志愿。
考生可以不填报“零志愿”。不填“零志愿”的考生和填了“零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均不影响其后的志愿录取。
24.“零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在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中职校“提前录取”工作结束后,区(县)中招办根据市教委规定的“零志愿”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及考生思想品德科目考试等第,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录取总分(语、数、外、理、化、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下同)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学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
上海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同时也兼收汉族学生。久隆模范中学是一所免费学校,只招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低收入或有特殊经济困难家庭(由街道出具相关证明)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学生还须提供由居住地所属街道救助中心出具的低收入或有特殊经济困难家庭证明(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或社会救助通知书即绿卡或其它家庭特殊困难等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25.什么是“名额分配志愿”?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的招生是在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背景下,从2007年起推出的举措。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区域内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18%的名额,按毕业生报考人数平均分配到本区(县)内各初中学校。参加“名额分配”招生的考生(仅限在学籍所在区(县)报考的考生,不含跨区(县)报考和个别报名的考生),根据分配在就读初中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在“名额分配志愿”栏内自主填报1个志愿。
26.怎样填报“名额分配志愿”?可否不填报该项志愿?
考生在填报“名额分配志愿”时,首先要了解分配到就读初中的招生的学校及招生数额,再根据自身实力,慎重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录取时,“零志愿”在先,“名额分配志愿”在后。“零志愿”和“名额分配志愿 ”录取结束后才会进入“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以上三栏志愿都可填写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所以考生在选择这三栏志愿时除考虑自己的实力外,还要注意他们录取的先后关系。如果考生被“名额分配志愿 ”学校录取,则其后的其它志愿自然失效。
考生可以不填报“名额分配志愿 ”。 不填“名额分配志愿”的考生和填了“名额分配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均不影响其后的志愿录取。
27.“名额分配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由于各初中学校的学生数不同,所以区(县)中招办分配给各初中“名额分配”的招生计划数也不同;在区域范围内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总数不同,所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分配”的招生学校及其招生计划数也不完全相同。因此“名额分配”的录取与其它志愿的录取方式就不一样,它只能是对初中学校逐个进行录取。“名额分配”招生的本意就是要遏止初中学生的“择校”、“旁听”和“借读”,所以我们在招生对象上作了限制,仅限本校在籍在读的考生。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在“零志愿”投档之后,由区(县)中招办在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划定“名额分配”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范围内依据考生的志愿和考生的录取总分,分别对每所初中按该校分配到的高中学校和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28.什么是“中高职贯通志愿”?
“中高职贯通志愿”由相关或相近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企业需要,共同研究、整体设计并贯通实施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同时获得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
29.“中高职贯通”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中高职贯通”的招生录取工作,在 “零志愿”和“名额分配”录取之后、“一至十五志愿”统一录取之前进行。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各区(县)中招办上报的“中高职贯通”志愿库,按照“中高职贯通”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0.什么是“一至十五志愿”?
“一至十五志愿”是统一录取志愿中的主要项目,填报内容为高中阶段参加统一招生的学校(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共设置15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填报。
31.“一至十五志愿”的填报原则是什么?
统一录取志愿表中,“一至十五志愿”栏共设有15个志愿,考生根据本人初中阶段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和升学意向进行填报。“一至十五志愿”栏的15个志愿可以填满,也可以少填。
考生须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报考学校和志愿的顺序,志愿表由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认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学校或专业的简称必须对应一致。若不一致,投档时以学校代码为准。
32.“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工作,在 “零志愿”、“名额分配”及“中高职贯通志愿”录取之后进行。各区(县)中招办根据市教委规定的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3.是否有招收特困家庭学生的高中学校?这些学校的招生要求是什么?
为帮助品学兼优但家境特困的考生顺利升学,本市设置了一所招收特困家庭学生的高中学校——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该中学由上海市教委和闸北区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兴建,属公办区重点完全中学。在校学生享受“五个免”:学杂费、书簿费、活动费、午餐费和校服费全免。
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只招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低收入或有特殊经济困难家庭(由街道出具相关证明)的初中毕业生。报考学生须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报考学生还须提供由居住地所属街道救助中心出具的低收入或有特殊经济困难家庭证明(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或社会救助通知书即绿卡或其它家庭特殊困难等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34.除了专门的高中学校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考其它高中学校有没有资助政策?
根据沪财教〔2011〕80号《关于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规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本市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具有本市高中学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按国家要求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资助标准按资助对象分为两档:
一是城乡低保家庭、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免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同时发放生活补贴。公办高中按各类普通高中的相应收费标准免除(一般高中1800元/年,区县重点高中2400元/年、市重点高中3000元/年、高级寄宿制高中4000元/年),民办高中按一般高中的收费标准免除;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按每生每年440元标准免除;发放生活补贴每生每年2000元。
二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市、区(县)财政和教育部门,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2-3档。
35.什么是“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是录取后期的一个招生步骤。按考生的志愿投档录取接近结束的时候,根据当时招生录取的态势,在某些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没有用完,而又有一批考生还没有被志愿学校录取的情况下,由区(县)中招办根据招生工作进度要求,主持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向在志愿表中表示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发出通知,让考生在尚有招生空额的学校中选取志愿,填报征求志愿表后由区(县)中招办按征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调剂录取。
36.什么样的学校会有征求志愿的机会?考生如何填报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的学校必须是按志愿投档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这些学校可能有普通高中学校(以收费较高的民办高中为主),也有中职学校。考生只有在志愿表内所填的志愿均未被录取,且表示“愿意征求志愿”时,由各区(县)中招办将尚有招生空额的学校提供给考生,考生填报征求志愿表后再一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征求志愿顺序录取。
37.正式的志愿表上交各区县中招办后为什么不可以再改动?
考生正式填好志愿表并经考生和家长核对签字确认,交到区(县)中招办以后,就不能再进行改动,任何人都不例外。这种规定是为了保护考生的利益,不允许人为因素影响考生志愿的实现;同时可以防止利用有关信息加填、改填志愿的现象,有效地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原则的贯彻实施。
38.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哪些信息资料可供参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各种与招生有关的宣传、广告等也无孔不入,有些信息的确给考生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但是也不可否认有些不负责任的信息对考生也起了误导的作用,以致贻误了考生的报考良机。以下为考生们提供一些专业机构的信息来源,以方便考生准确、快速地获得有关招考信息。主要有:
(1)电话咨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各区县中招办。
(2)相关网站:上海教育、上海招考热线、各区县招生考试信息网。
(3)报刊媒体: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合作的《上海中学生报•中招周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编写的《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2012年升学指导》、《2012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和中高职教育贯通招生报考指南》以及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印发的本区县2012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书等。
39.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如何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学校和专业?
每个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情况、身体条件、家庭经济状况,了解学校的类别、收费、住宿、交通以及招生学校的一些特殊要求等,结合自己理想选填志愿,达到理想与能力相结合。考生不愿去的学校不要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0.是否可以放弃已被录取的学校而顺延至后面志愿的学校?
不可以。为了保障每个考生的利益,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区(县)中招办根据考生的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一次性完成投档录取工作。考生一旦被志愿表中某所学校录取,就意味着该生的录取工作已经结束。顺延至其后的志愿学校会损害其他考生的利益,也不符合投档工作一次性完成的原则。已被学校录取的考生不会进入征求志愿阶段,区(县)中招办也不接受考生的退档要求。
41.哪些学生可以享受先进性(奖励性)加分?
编号        考生条件        对象        证明单位        加分幅度
1        毕业学年被评为上海市市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本市应届
初中毕业生        上海市教委        加5分计入录取总分
2        外省、市的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年被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        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就读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加5分计入录取总分
42.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政策性照顾?
编号        考生条件        对象        证明单位        加分幅度
3        烈士子女        考生        户口所在区县
民政部门        降20分录取
4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现役军队飞行员的子女        考生        部队师级以上单位(驻沪部队
牵头单位)、省市级公安局        降10分录取
5        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符合回沪入户条件,从外省市初中毕业后来沪报考        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原上海迁出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降5分录取
6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考生        户口所在区县侨务部门        降5分录取
7        少数民族学生        考生        凭考生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上的考生还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降5分录取
8        台湾省学生        考生        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区县台办        降5分录取
9        来本市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中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且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学生        考生        市人保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降5分录取
43.政策性照顾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根据文件,符合政策性降分的考生在向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办理降分手续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政策性照顾证明申请表(须经有关部门盖章审核)、政策性照顾证明原件及区(县)中招办要求的其他资料。
44.如何保证加分和降分政策执行的公正透明?
为保证在加分和降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公正透明,首先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填报申请表,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然后考生将有关申请表和材料交报考区(县)中招办审核后报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请市级相关部门再次审核后上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认其加分或降分资格。如果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市或区(县)招生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照顾资格。
45.如果遇到中考成绩同分情况,在录取过程中是以什么原则处理的?
各区县中招办(考试中心)应按学校招生计划投档。若按招生计划录取的最后一个名额有2人或以上录取总分相同,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实施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确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并事前对社会公示。考生可查阅当年各区县中招《招生简章》或《招生计划书》,“同分处理”原则由各区县制定,考生以报考区县公示的原则为准。
46.有哪些渠道可以查询录取去向?
中考招生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区县招生办(考试中心)网站等媒介或询问初中毕业学校,了解招生学校各批次招生情况及考生本人录取去向。考生在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务必关注中考录取进程,减少外出,以便及时了解征求补填志愿等事项。

三、学业考试
1.2012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科目有哪些?分值是怎样设置的?
2012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及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考试分值均为150 分,物理考试分值为90分,化学考试分值为60分,体育考试分值30年,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其中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按“合格、不合格”评定。
2.2012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2012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4月底前        体育(体育与健身)
5月底前        理化实验操作技能
5月26日
(星期六)        上午8:30—9:40        思想品德(开卷)
6月16日
(星期六)        上午8:30—10:10        语文
        下午2:00—3:40        物理、化学
6月17日
(星期日)        上午8:30—10:15        英语(含5分钟听力试听)
        下午2:00—3:40        数学
3.跨区(县)报考的应届生在哪里参加学业考试?
跨区(县)报考的学生,均在初中就读区(县)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理化、体育和思想品德科目考试。
4.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分值由哪些部分组成?是怎么构成的?
2012年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为15分,日常考核为15分。体育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三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四类项目满分为3分。日常考核由《体育与健身》学科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满分为6分(九、八、七年级各为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满分为9分(九、八、七年级各为3分)。
5.初中毕业体育考试“统一考试”的测试项目有哪些?
初中毕业体育考试“统一考试”的测试项目有四类,其中第一类项目有: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男、女生均为200米)。第二类项目有: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第三类项目有: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第四类项目有:篮球、排球、足球。每位考生应参加4类项目的考试。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
6.参加统一文化学业考试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为保证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正常进行,保证考试的结果真实、公平,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制定并执行了一整套考试规则和纪律。对学生来说,领到准考证后,首先要看清考试的地点、时间,如考试地点不熟悉,可在考试前一天实地看一下,了解交通路线,充分估计路上所需要的时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要注意,具有升学功能的考试没有补考程序。
同学们在考试时还要注意携带必备的用品,如:《准考证》、蓝(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2B铅笔(填涂用)、铅笔(作图用)、圆规、直尺、三角尺、橡皮。(思想品德科目考试开卷,可携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具体注意事项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2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有关规定》中的“考场规则”为准。
7.网上评卷科目答题时,考生应注意些什么?
由于考生是在答题纸上答题,最后要经过扫描生成电子图像,所以考生答题时必须严格按照答题纸上的注意事项进行答题。例如语文答题纸的注意事项如下:

8.网上评卷是如何进行的?
网上评卷的过程是:评卷前将考生的答题纸扫描成电子图像,然后按题切割成一个个图片,将非选择题通过专门的网络分发给多名评卷教师在计算机上分别评阅,选择题则由计算机根据考生的填涂情况自动评分,最终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进行合分和成绩校验,产生考生的最后成绩。
9.有哪些制度和措施可以保证考生的中考成绩准确、可信?
一、        流程控制
网上评卷过程中,考生的非选择题答题由计算机随机分发给不同的教师评阅,根据各题分值,在评卷参数中事先设定每个非选择题的评卷误差阈值。当评同一试题的教师所给的分数之差不超过规定的评卷误差阈值时,计算机自动取他们的平均分作为该题最终得分;当评卷教师所给的分数之差超过设定的评卷误差阈值时,计算机自动把该考生的答题分发给评卷组长评阅,评卷组长根据评卷细则要求进行评阅,如仍有疑难则作为问题卷报专家组仲裁。
网上评卷,对于同一试题不论评阅多少次,评卷教师在评卷过程中看到的试卷永远都是新的,既不知道这份试卷是初评或复评,也不知道别人对这一道题的评阅结果。这样就有利于评卷教师进行独立判断和评分,从而使一题多人评阅能够真正发挥多人的作用,使评卷的公平性得到根本保证。同时,网上评卷减少了人工登分、加分等环节,避免这些环节中可能产生的差错,进一步提高了评卷质量,保证了考生的中考成绩准确可信。
二、        信息管理
首先,网上评卷从小题、大题到整卷的信息,都是随着评卷进行而即时产生。不仅信息量大,而且十分全面,调用也很快捷,这就为管理层掌控评卷总体趋势和各个评卷员的情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网上评卷使评卷管理的分层负责制得到真正的落实,评卷组长、中心组、质量监查组分别具有不同的管理权限。越高的管理层人员,在自己的计算机屏幕上可以看到的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各种动态信息会以表格、条形图、曲线图等方式呈现在屏幕上,而且还可以通过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随时发现总体评卷情况或各个评卷教师在掌握标准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时调整那些可能影响评卷公平性的因素。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多层的质量监控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对整个评卷工作的有效监控。
10.怎样进行成绩复核?
考生若对本人网上评卷科目的考试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到初中就读学校登记后由学校统一报区(县)中招办,往届生和返沪生到报考区(县)中招办登记,由区(县)中招办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核。市教育考试院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核的个别申请。
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及家长不查阅试卷。复核结果由区(县)中招办通知考生。

四、招生信息
1.2012年本市中招有哪些公示内容?考生家长可以从哪些渠道了解这些公示内容?
    2012年本市中招公示内容共有18项,具体内容可参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附件2(沪教委基【2012】20号)。考生和家长可从“上海招考热线”以及各区(县)招生考试部门的网站、招生计划书(或招生简章)上了解各项公示内容。
2.有哪些渠道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从学业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可关注媒体或“上海招考热线”发布的时间),考生可在“上海招考热线”、“东方网”、“新民网”上网以及中国移动12580平台查询自己的成绩,最终成绩以区县中招办下发的成绩单为准。
3.各区县中招办联系方式
2012年上海市区县中招办联系方式
区 县        地       址        邮 编        咨询电话
黄 浦        凤阳路186号        200003        63271614
徐 汇        百色支路28号        200231        54361041
长 宁        茅台路472号        200336        62787558
静 安        新丰路558号        200040        62882414
普 陀        中山北路3489弄24号        200062        62221299
闸 北        共和新路710弄32号        200070        56727968
虹 囗        四川北路989弄121号        200085        63061213
杨 浦        延吉东路55号        200093        55833009
闵 行        伟业路229号(南门)        201104        64921788
宝 山        东林路25号        201900        56112788
嘉 定        嘉定区城中路171弄4号        201800        59528633
浦 东        潍坊七村702号        200122        58307991
金 山        金山区石化二村249号        200540        57931325
松 江        松江区中山二路590号        201600        57815945
青 浦        青浦区万寿路55号        201700        69220499
奉 贤        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201400        57410586
崇 明        崇明县城桥镇中津桥路116号        202150        59624534
4.2012年中招主要日程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期限
1        完成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        3月3日前
2        体育考试结束        4月30日前
3        区(县)审核政策性照顾考生名单并上报        5月4日前
4        区(县)组织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咨询活动        5月6日前
5        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面试和专业考试        5月13日前
6        高中“提前录取批次”网上填报志愿        5月13日至15日
7        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网上填报志愿        5月19日至21日
8        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志愿现场确认        5月25日至28日
9        初中毕业思想品德科目考试        5月26日
10        考生志愿填报结束;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结束        5月31日前
11        高中“提前录取批次”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6月13日前
12        2012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科目考试        6月16、17日
13        公布学业考试成绩        7月4日
14        考生查分登记        7月5、6日
15        高中“提前录取批次”考生正式录取;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投档、录取        7月10日至11日
16        中高职贯通学校投档录取        7月14日
17        统一录取1至15志愿学校投档、录取        7月16日至20日
18        征求志愿录取        7月20日至25日
详细可参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2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2〕23号)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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