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子 发表于 2012-4-18 15:23

行知中学2012年“提前录取”招生方案

本帖最后由 IN-OUT 于 2015-3-25 18:56 编辑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招生条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学科成绩优秀者;参加上海市教委教研室认可的市级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具有突出的创新实践能力或特别有特长者。

  (2)需要提供的材料:推荐生就读学校需提供《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推荐生本人可提供如下复印材料:(1)各项荣誉证书(区级、市级),学科竞赛等第证书(区级、市级),课外实践活动(如艺术、科技创新等)得奖证明。(2)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特长的材料。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符合推荐资格的考生经所在初中学校按市教委规定的操作程序推荐,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备案。

  (2)考生可根据我校在各区县的招生计划报考我校。5月13日9:00—15日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志愿填报。

  (3)我校将按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规定的政策取档。根据需要组织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招政策、招生要求,综合考察,集体讨论,择优预录取。

  (4)被预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中考,中考成绩不低于市教委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若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不予录取。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招生条件:参加上海市教委教研室认可的市级初三学科竞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优秀成绩者(获得的各种奖励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指定的专家认可);思想道德品质有突出表现者;学习成绩一贯突出,综合成绩名列年级前茅者。

  (2)需要提供的材料复印件:《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各项荣誉证书(区级、市级)学科竞赛等第证书(区级、市级);课外实践(如艺术、科技创新等)得奖证明;其它能证明自己能力特长的材料。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考生需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按市教委规定的操作程序报名自荐,初中学校公示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备案。

  (2)5月13日9:00至15日16:00,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志愿填报。

  (3)5月19日(周六)上午8:00,学校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以电话通知为准)。考生需提前20分钟到达学校指定地点。

  (4)学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招政策、考生特长、综合素质测试与评价等情况确定自荐生预录取名单,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5)5月26日9:00至15:00学校与自荐预录取考生签定承诺书及网上签约,考生只能与一所学校签约。中考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正式录取。若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不予录取。

  3.自荐资料投递

  (1)5月17日前,考生将本人资料(应附自荐表)投递至我校。未向我校提供本人资料者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我校“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以选拔出部分优秀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2)学校地址:宝山区子青路99号

  (3)邮编:201900

  (4)材料收件人:行知中学教导处张老师

  三、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561130425612830256104504-1102,1103,1104

  2.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

  3.网址:www.xzhs.org

  4.交通:公交116、728、711、5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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