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4-5 12:22

上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体实施办法出台

2011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将分为“提前录取志愿”和“统一录取志愿”两部分,填报工作将于5月底前结束。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就今年本市中招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提前录取志愿”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后方为有效(中职校推荐生志愿另行填报)。报考高中学校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可根据“提前录取”招生计划和招生学校,结合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兴趣特长和报考志向,在规定的时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按照推荐和自荐两种类别分别
进行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可自主选择填报同一类别的2个志愿。  “统一录取志愿”须填报在《2011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分为: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跨区(县)提前招生“零志愿”(1个志愿)。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  3.中高职贯通志愿(1个志愿,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  4.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  5.征求志愿:由区(县)中招办组织考生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  2011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已经排定,具体安排见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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