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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给学生做了一篇课外文言文阅读,其中一句“郑玄在马融门下,三年不得相见”,题目要求解释“见”的意思。这本是一道没什么难度的题,“见”解释为“看见,看到”,句子也好理解,按理来说不应该出错,但却有不少孩子把“见”解释为“见面”。乍一看,似乎也没太大区别,不影响文段的理解,但实际上这个解释是有问题的。问题出在“相见”的“相”字。
“相”字有一个特殊的用法:<副>表示动作偏向一方。《孔雀东南飞》:“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简单来说,也就是“相”放在动词前,指代动作的一方。所以,“三年不得相见”的“相”指的是“马融”,在语义上相当于是“见”的宾语(不是真正的宾语,相从词性上说是副词),所以这个“见”就不能解释为“见面”。
如果孩子了解“相”的这种用法,在看到这个句子时,可能出错的几率就会小一些了。所以说,学语法是很有必要的。
其实“相”的这个用法,在初中的文言文课文中是出现过的,沪教版八下的《黔之驴》,就有一句“稍出近之,慭慭然,莫相知”,“莫相知”的“相”,就是代指驴,解释为“它”。只不过初中语文教学淡化语法,再者这个语法点也属于比较难的,可能不少孩子在学的时候,仅仅是记了一句《点击》上的翻译就过去了。
话说回来,即使不知道“相”这个用法,如果背过150个实词的解释,“见”字也不会解释错。从这个意义上讲,孩子刚开始接触文言文,在文言字词积累阶段,背解释是有意义的,其道理跟学英语背单词差不多,只是实词解释硬背,效果经常不大好,所以我也曾说过要通过做题来记字词解释。无论是背实词,还是刷文言文题目,都是各有利弊,但不管怎么样,都好过完全不做。最害怕的是在低年级时,孩子没有文言积累,对文言语段一知半解,凭推断的句子意思,给字词套解释。很多孩子都存在看文段看得懂大意,题也能做,翻译翻不对的情况,这也实属正常,但不要说是句子大意,即使是一个正确的句子翻译,也不是能跟句子中的字词字字对应的(毕竟还存在增删调整的情况),如果养成习惯用句子大意去套字词解释,基础从一开始就打不扎实,对以后的文言文学习来说,真是后患无穷。
举个例子,简单的一句话“子何之?”,有些聪明的孩子根据上下文,可以看出来这句话大概是说“你去哪里?”,可是他如果不知道“之”作为动词的用法(作为动词唯一一个解释就是“到……去”),不知道宾语前置,可能就会简单地把“之”理解为“哪里”或者“地方”,因为在他的印象里,“之”没有做过动词,他都没想过这个词会做动词。
我始终觉得任何事在基础阶段都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只有基础打牢,后续发展才会好。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基础阶段哪怕多花力气也是应该的。文言文学习当然也是如此。对于初中的学生来说,文言文学习正是打基础的阶段,一定要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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