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发表于 2019-5-26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2019年5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
文件中明确提出,各地和大中小学校要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工作:
1.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2.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3.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4.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
5.进一步加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管理。
6.进一步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7.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审核。
其中,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进一步加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管理、进一步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审核这4条和我们息息相关。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楼主| 发表于 2019-5-26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各类内地民族班、海空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楼主| 发表于 2019-5-26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本帖最后由 fxlfxl1000 于 2019-5-26 19:06 编辑

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进行自招
 楼主| 发表于 2019-5-26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发表于 2019-5-26 15:02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谢谢。。。。。。。
发表于 2019-5-26 15:06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这个.......会影响初中么
发表于 2019-5-26 15:20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谁来解读一下,等分析
发表于 2019-5-26 15:31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坐等专家来进一步分析
发表于 2019-5-26 15:35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等专家分析
发表于 2019-5-26 15:38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这个是阻挡高考移民的
发表于 2019-5-26 18:41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这个什么目的
 楼主| 发表于 2019-5-26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现在上海的高中自主招生是在中考前展开的,按照文件的要求,是否今后上海的初三升学的自主招生要在中考后才能开始进行?
发表于 2019-5-26 22:14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求解析,等分析
发表于 2019-5-27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政策都是越改越烦,后面的路不好走
发表于 2019-5-27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防止高考移民
发表于 2019-5-28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等上海的规定吧,估计不会怎么变
发表于 2019-5-29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啥意思?先中考再自招,那么以后一模的成绩排名是不是就没用了?先中考完,再组织自招考试??

搞不懂啊,搞不懂~~~~
发表于 2019-6-8 15:07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中国历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是苦了无资源的平民百姓。
发表于 2019-6-11 09:37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求详细分析
发表于 2019-6-11 10:11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搞不懂啊,搞不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千帆网 ( 沪ICP备15002998号-1 )上海千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邮箱:admin@qianfanedu.cn 举报电话:54804512

GMT+8, 2024-5-8 09:15 , Processed in 0.050355 second(s), 15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