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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其它] 求江宁小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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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6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如题:求江宁小学招生简章!
发表于 2020-4-16 16:55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学校官网上没有吗?
发表于 2020-4-16 19:14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https://mp.weixin.qq.com/s/gHtA95yVpHVoqqcsuFYbxw
发表于 2020-4-16 19:15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不知道上面的链接有没有发出来 好像公众号 江宁时空 上面有
 楼主| 发表于 2020-4-16 21:58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soul 发表于 2020-04-16 19:15
不知道上面的链接有没有发出来 好像公众号 江宁时空 上面有

太感谢!我去看看,上面网址发出来了
发表于 2020-4-17 08:30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学校官网会发布
发表于 2020-5-18 23:24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1、招生对象: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校园开放日:3月21日——3月27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向家长展示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招生信息等内容,并公布招生常见问题问答、学校热线电话及邮箱,供家长咨询(具体方案另附)。
3、信息登记与网上报名: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进行入学报名和信息核对,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
4、招生具体条件:我校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招生范围另附),具体要求如下:
(1)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2)适龄儿童与《户口簿》中户主的关系为直系亲属(按户主是监护人、户主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排序);
(3)适龄儿童的监护人(至少一方)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适龄儿童本人是户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
(4)该户籍《房地产权证》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按户主是监护人、户主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排序);
(5)5年内同一住户地址只享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每户地址五年内的第二名适龄儿童,不能对口入学,例如,2016年已经有过适龄儿童入学的住户地址,原则上至2020年8月31日前,不再安排第二名适龄儿童对口入学,该地址直至2021年解冻,以此类推;双<多>胞胎及符合规定的二胎除外。)
(6)年限未满儿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港澳台侨子女、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如有空余学额,按实际情况依序解决,无学额由区统筹安排;具体根据《2020年普陀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及《2020年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市户籍的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操作方法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备注:按照《2020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文件说明,“人户一致”是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及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5、验证要求:已完成公办小学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指定的报名验证点现场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等材料。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父母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所述有效**,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验证点进行验证,并根据《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执行。
6、验证时间:2020年5月16日-5月17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2020年5月30日-5月31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7、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参加第二批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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