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llugo 发表于 2024-1-30 10:40

来了来了来了 了

本帖最后由 pullugo 于 2024-9-26 13:49 编辑

突突突   突突 突突

pullugo 发表于 2024-1-30 10:41

变更为无举办者了

cyprus 发表于 2024-1-30 11:31

吓一跳,又被举报了.......

柚子茶 发表于 2024-1-30 11:49

本帖最后由 柚子茶 于 2024-1-30 11:57 编辑

建议好好学习一下当年zc的前因后果。

kaisl 发表于 2024-1-30 12:06

走个形式而已,钱还是要搞的

圆月弯刀 发表于 2024-1-30 12:06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这句怎么会联系收公??楼主多学习吧

fargo888 发表于 2024-1-30 14:34

圆月弯刀 发表于 2024-01-30 12:06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这句怎么会联系收公??楼主多学习吧

民促法就是转公或者购买学位

pullugo 发表于 2024-1-30 14:58

圆月弯刀 发表于 2024-01-30 12:06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这句怎么会联系收公??楼主多学习吧

这只是第一步,都没有举办者了,后续的投资管理谁负责?再下一步就是收归公办了。

wentaosun 发表于 2024-1-30 16:27

一哥华育还是民办,一姐收编公办,这样会不会日后与一哥的差距越来越大

圆月弯刀 发表于 2024-1-30 17:32

fargo888 发表于 2024-01-30 14:34
民促法就是转公或者购买学位

第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利用国有企业、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
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第九条 国家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
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举办者可以依法募集资金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所募集资金应当主要用于办学,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不得以赞助费等名目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
第十一条 举办者依法制定学校章程,负责推选民办学校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

圆月弯刀 发表于 2024-1-30 17:33

fargo888 发表于 2024-01-30 14:34
民促法就是转公或者购买学位

那为什么不取名《转公法》?https://app.qianfanedu.cn/public/emotion/face_018.pnghttps://app.qianfanedu.cn/public/emotion/face_018.pnghttps://app.qianfanedu.cn/public/emotion/face_018.png

Bud 发表于 2024-1-30 19:21

一字之差。

eroica 发表于 2024-1-30 21:37

看标题吓一跳,进来一看原来是无举办者。
LS这是要被收编了吗?

liudongmei 发表于 2024-1-30 21:39

wentaosun 发表于 2024-01-30 16:27
一哥华育还是民办,一姐收编公办,这样会不会日后与一哥的差距越来越大

一哥也要收了

笨爸爸 发表于 2024-1-30 22:36

无举办者,差点吓我一跳

初始的种子 发表于 2024-1-31 07:04

不影响啥吧

花婆婆 发表于 2024-1-31 07:35

感觉会转公,等后面看.

cyprus 发表于 2024-1-31 07:42


走个形式而已

ninelu 发表于 2024-1-31 07:42

因为之前的举办者是学校三产吧,现在不让这样搞了

vilne 发表于 2024-1-31 08:53

看这情形,以后高中民办要起来了,我们这块地方,新建的不是幼儿园就是高中,今年两所幼儿园,两所高中(幼儿园私立的,高中一所民办,一所国际)高中可不属于义务教育,本来高中就更卷了,现在卷上加卷了https://app.qianfanedu.cn/public/emotion/face_032.pnghttps://app.qianfanedu.cn/public/emotion/face_032.pnghttps://app.qianfanedu.cn/public/emotion/face_032.png

闻道先后 发表于 2024-1-31 09:16

没文化
真可怕

stiff 发表于 2024-1-31 09:59

民办转公,大势所驱

圆月弯刀 发表于 2024-1-31 10:29

stiff 发表于 2024-01-31 09:59
民办转公,大势所驱

在你有限的9年期,抓紧享受到就行。

vke_ri 发表于 2024-1-31 19:13

cyprus 发表于 2024-01-30 11:31
吓一跳,又被举报了.......

同吓一跳。         

圆月弯刀 发表于 2024-2-1 08:37

根据《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以捐赠方式举办或无举办者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填写“无举办者”。

国家支持捐资办学、设立基金会等方式举办民办学校

根据《民促法》国家鼓励捐资办学、设立基金会等方式依法举办民办学校。

圆月弯刀 发表于 2024-2-1 08:38

“一姐”变更为无举办者后,最直接的一个变化就是:招生计划中,不再有举办者员工子女这一分类。

yoyocindys 发表于 2024-2-1 19:48

论标题精准表达的重要性

席慕蓉 发表于 2024-2-2 10:41

就会转公的意思吗

yuxun 发表于 2024-2-2 11:09

财政经费哪有这么宽裕,这种一哥一姐,有大把自恃高的”冤大头“愿意交一个学期2-3万,干嘛要转公。绝不会转的。学生人数少,老师人数少的民办学校,会转的。解决了教师编制问题的,也会转公。



PS: 楼主不能改标题吗?我举报一下。

vgo 发表于 2024-2-3 00:09

举报二字,太辣眼睛

Bud 发表于 2024-2-3 09:42

圆月弯刀 发表于 2024-02-01 08:38
“一姐”变更为无举办者后,最直接的一个变化就是:招生计划中,不再有举办者员工子女这一分类。

等于扩招?

fargo888 发表于 2024-2-3 12:31

圆月弯刀 发表于 2024-01-30 17:33
那为什么不取名《转公法》?

为了怕吓坏人家 你觉得当年公私合营的实质是什么

monica_momo 发表于 2024-2-5 12:03

关闭了一个条子的通道了吗?

monica_momo 发表于 2024-2-5 12:04

我测试下。能获得几个几分。:lol

苦逼的陪读生涯 发表于 2024-2-6 09:45

转公呗,跟张集一样,为了更好的搞外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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