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逸马杀犬于道”想到的
热度 1已有 953 次阅读2020-5-25 13:03
|系统分类:小学教育
昨天看《清平乐》,讲到欧阳修与几个学子在街上遇到一匹疾驰奔驰的骏马踢死了一只黄狗,便讨论谁可以把这件事用最精简的语言说出来。几个学子你一言我一语,始终没有简洁干练的表达,欧阳修便说:“这件事可以用逸马杀犬于道六个字来表达”,又说,为国效力,写的东西尤其要注重简明扼要,要摒弃拖沓的文风。
看了之后,我觉得很有意思,便百度了这段典故的原文:欧阳公在翰林时,常与同院出游。有奔马毙犬,公曰:“试书其一事。" 一曰:"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一曰:"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公曰:"使子修史,万卷未已也。"曰:"内翰云何?"公曰:"逸马杀犬于道。" 相与一笑。《唐宋八大家丛话》。上文所言《唐宋八大家丛话》一书,不能寻见。不过冯梦龙《古今谭概》有《书马犬事》一篇,与本文一字不差。
教小孩写作文也是一样,现在常常有字数的标准,导致孩子们将凑够字数作为第一要义。可作为父母的我们心里应该明白,字数标准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要求孩子把事情说清楚明白。所以,以后孩子教写作文时,应当少强调字数,而要求孩子们竭尽全力地把文章写得生动有趣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