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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5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网易教育讯 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复旦大学学生林森浩投毒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中,林森浩被判处死刑。

这个案件在中国社会引起了极大的议论,一时间关于“高分低德”的争论不绝于耳。事实上,在深度调查中,林森浩本人的家庭背景引起了各方注意。林家在广东农村,家中还有兄弟姐妹,生活并不富裕。有分析认为,林森浩之所以痛下杀手,和他在学校中感受到的经济压力不无关系。据统计数据,近年来中国高校中农村生源比例严重下降,重点高校更是“重灾区”,农村学生比例极低。排除其他因素,农村教育投入少,师资力量薄弱是主因。城乡教育不均衡的现象明显。克服了千难万险,踏过了千军万马进入重点高校的农村学生,发现自己一年的生活费抵不过室友的一个电脑时,心态很难维持平衡。这或许是造就高校毒杀案件的另一个原因。

而在日本,虽然没有“再穷不能穷教育”的口号,但在教育公平问题上,日本也是“蛮拼的”。

日本的学校“反不平等”,不惜用“同质化”造就平等。从上幼儿园开始,日本的小孩子就要开始习惯“集体社会”。在中小学阶段,每个学生都要穿着统一的校服。校服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统一管理,更深层的原因是避免“衣物攀比”。日本人热爱时尚,即使是童装也有价格不菲者。如果不要求统一着装,部分家庭条件较好的孩子很可能选择昂贵的衣物,使同学“相形见绌”。

学校的餐食也是“必争之地”。所有学校一律实行“给食制”,统一由学校发放午餐。每个学生在学期伊始向学校交伙食费。每天中午,由当天值日的学生抬着大饭桶去食堂打饭,搬到教室后分发给每个同学。每到“饭点儿”,就能看到戴白帽、白口罩、白围裙的小小身影,在努力的“发饭”。这样就有效避免了“豪华便当”和“粗茶淡饭”的差别,还有利于从小培养自理能力和集体意识。

出行是“两条腿走天下”。日本中小学生就学基本上遵循就近原则,通常在离家10多分钟的步行距离内。每天上下学,临近的孩子们就结伴同行。但是为了保证低龄儿童的出行安全,由学校组织家长在上学道路上轮流值班。常常能看到头戴黄色帽子的一队队学生整齐过马路,前方还有老师或家长手拿小黄旗做引导。学校原则上不许家长接送,开车接送更是严厉禁止。有一些家长偷偷开车送孩子,也只敢送到离学校较远的路口。“豪车竞争”的现象绝不存在于学校中。

学校在组织集体活动上也是力求公平。集体出游时,规定每个孩子只能携带一定数量以下的,极少的零花钱。大家要带上统一的小背包,里面有出行必需品。而且这些物品也是老师提前列好清单由家长照做的,不能多也不能少。每年学校组织运动会,不同年级的同学被打乱分配,只分成红队和白队,避免同年级的同学因为身体状况不同而恃强凌弱。这里只有集体的输赢,没有个人的胜败。

在这样的衣食住行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日本孩子,在进入大学与同学相处时,心态就相对平和一些。大学分为公立和私立两种,愿意负担较高的费用的学生可以自由选择私立大学。公立大学在教学质量上绝不逊于私立大学,只是教学设施不像私立大学追求豪华而已。

在教育公平的背后,日本社会贫富差距相对较小是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日本在上世纪60年代曾流行过“一亿总中流”的说法,逐渐扩散成为一种国民性的意识。尽管90年代泡沫经济的崩溃使日本经济一蹶不振,但直至2013年,日本内阁府实施的“国民生活相关舆论调查”显示,日本国民有9成以上都自认为生活程度在“中等水平”。2008年联合国公布的基尼系数排名中,日本仅次于丹麦,排名世界第2。近年来,随着日本老龄化、税收再分配等问题,基尼系数开始上升。日本国内对此较为警惕,“格差社会”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

孔子云:“不患寡而患不均”。我在想,能否这样说:教育公平才是社会公平的希望和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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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我们小时候就是这样子的,大家条件都差不多。现在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以后社会发展成熟了,会慢慢向日本这种方式靠近吗?应该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发表于 2015-1-15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茉莉清茶 发表于 2015-1-15 10:56
我们小时候就是这样子的,大家条件都差不多。现在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以后社会发展成熟了,会慢慢向日本这 ...

我觉得会慢慢靠近,但需要时间,也许几十年才行。
发表于 2015-1-15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还是信仰的缺失,心理不健全了
发表于 2015-1-15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我们和日本在人的素质差距讫止一代人,只要去过都感受的到
发表于 2015-1-15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
因为爱情 发表于 2015-1-15 11:15
我觉得会慢慢靠近,但需要时间,也许几十年才行。

几十年?侬太乐观了吧。
发表于 2015-1-15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能抛弃对日仇恨、偏见,向日本学习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发表于 2015-1-15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日本的教育是小时候培养孩子的做人,运动为主,是真正的素质教育。
他们在高中时候或许不如我们的学生题目刷的多,英语也很烂,但是
日本人是崇尚终生学习,在单位里继续学习,业务课认真笔记的,总是日本学生
做事认真是人家从小培养的。这个差距是不小的。
发表于 2015-1-15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日本的教育是小时候培养孩子的做人,运动为主,是真正的素质教育。
他们在高中时候或许不如我们的学生题目刷的多,英语也很烂,但是
日本人是崇尚终生学习,在单位里继续学习,业务课认真笔记的,总是日本学生
做事认真是人家从小培养的。这个差距是不小的。
发表于 2015-1-15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至少在教育观念上,我们这一代还是可以的,我就不相信培养出来的孩子会差。
再说日本人,现在工作当中碰到的日本年纪轻点的也是吊儿郎当的居多,反倒是年纪大的认真又负责。
所以说,就算现在有差距也不是追赶不上的,我相信我们的下一代成长起来后会很强。
发表于 2015-1-15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rongrong 发表于 2015-1-15 13:38
几十年?侬太乐观了吧。

从成为公民社会算起,最乐观也需要两代人。但何时能成为公民社会,要付多大的代价才能,真得不知道。
发表于 2015-1-15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大家都从我做起就好了。
发表于 2015-1-16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我始终相信一代会比一代好,社会配置不公也会逐渐改善,这一过程无疑是长久的,因为我们的人口基数太大
发表于 2015-1-16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因为爱情 发表于 2015-1-15 11:15
我觉得会慢慢靠近,但需要时间,也许几十年才行。

才几十年?不会吧,粗估至少150年三代人,还得先找回丢失的文化和信仰
发表于 2015-1-16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林森浩是个案,任何人群都有极端分子,只是说概率,这个分子的占比有多大,教育对降低这个概率绝对是有帮助的,无论是受中国还是日本的教育

当然,我们还有很多值得改进的,日本的教育的确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发表于 2015-1-16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在中国,大家更看重的是成绩,而人格的塑造不是学校教育的重点,所以才会出现“高分低德”的学生。不过,任何事情往好的方向发展都需要一个过程,希望未来的中国能采取有力措施缩小贫富差距。
发表于 2015-1-16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林案是个案,和家庭教育有关,和日本真的没有关系。看看他们父子说的话,就知道了。
以下ZT

新闻晨报:你有什么想对黄洋的父母说的吗?
林森浩:“对不起!”希望他们早点从这种阴影中走出来。因为我也要走了,我走了他们也不能在其中获得什么。
好恶毒啊!从红字可以看出,他内心阴暗,没有真正悔改!他要是不判死刑,法律尊严何在?
杀了林某,让这世界正义得到申张,让黄洋父母,让我们多少感到些安慰。

他爸爸昨天在电视里说了一句:我儿子是有错,但不至死啊。
看了林父这句话真是戳心戳肺,一家门败类!因为有这样的爹所以才有恶毒的他!!

小崔又说了,这个不是犯错了,是犯罪
林父又说我是农民,对法律这个层面不大懂——农民会说 层面 这个词?跟他儿子一样,会装,一个说杀人是开玩笑,一个说法律层面我不懂。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林家发了很多帖子,为林森浩网上造舆论并发起募捐,收到的5万元有哪一分是赔偿被害人的?
生了5个子女——林某是当中一个,老3,违反计划生育吧,住着四层楼房,姐妹工作的工作,出嫁的出嫁,林某的弟弟上着大学三年级,请得起名律师,却拿不出钱来赔偿被害人。一直利用媒体造势,道个歉,上个坟,都有记者拍照。
可怜个屁!真真可怜的是黄洋父母吧,唯一的孩子就这么受尽痛苦没了,难道头发不白,人不瘦,不黑,就引不起同情心么。



新闻晨报:你有什么想对黄洋的父母说的吗?
林森浩:“对不起!”希望他们早点从这种阴影中走出来。因为我也要走了,我走了他们也不能在其中获得什么。
好恶毒啊!从红字可以看出,他内心阴暗,没有真正悔改!他要是不判死刑,法律尊严何在?
杀了林某,让这世界正义得到申张,让黄洋父母,让我们多少感到些安慰。

他爸爸昨天在电视里说了一句:我儿子是有错,但不至死啊。
看了林父这句话真是戳心戳肺,一家门败类!因为有这样的爹所以才有恶毒的他!!

小崔又说了,这个不是犯错了,是犯罪
林父又说我是农民,对法律这个层面不大懂——农民会说 层面 这个词?跟他儿子一样,会装,一个说杀人是开玩笑,一个说法律层面我不懂。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楼主侬好醒醒了。

点评

是和家庭教育有关,但追溯上去,不是和教育有关吗?  发表于 2015-1-16 12:53
发表于 2015-1-16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seawind 发表于 2015-1-16 12:34
林案是个案,和家庭教育有关,和日本真的没有关系。看看他们父子说的话,就知道了。
以下ZT

林案水很深,法律界有一大帮废死刑的拥护者在背后挺林,林案怎么样他们不关心,就是要用这个案子来推动废死。
发表于 2015-1-16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我记得我小时候只有读书第一天是我妈送我去学校的,然后就跟着比我大的一起走路去学校,回家后还会帮家里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当时的小伙伴都是差不多这种情形的;现在的情况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后呢?也不能很简单的回答,涉及到的东西太多太多
发表于 2015-1-16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
魔术杨 发表于 2015-1-16 15:12
林案水很深,法律界有一大帮废死刑的拥护者在背后挺林,林案怎么样他们不关心,就是要用这个案子来推动废 ...

那,有推动嘛?
发表于 2015-1-16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本帖最后由 chuanjin 于 2015-1-16 20:11 编辑
魔术杨 发表于 2015-1-16 15:12
林案水很深,法律界有一大帮废死刑的拥护者在背后挺林,林案怎么样他们不关心,就是要用这个案子来推动废 ...


你想多了;比如说我,不是法律界的,也不是废死刑的支撑者;

但我是强烈反对判处林森浩死刑的。

我是化学专业的,虽然不是很精通法律,却也知道这个案子疑点重重。但林森浩死了,利益团体会开心,绝大多数的老百姓会很开心(这个帖子里面就有很多的朋友觉得林必须死),那么林森浩也就一定会被判死了。
其他的我不想多说,时间会证明一切。
发表于 2015-1-16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魔术杨 发表于 2015-1-16 15:12
林案水很深,法律界有一大帮废死刑的拥护者在背后挺林,林案怎么样他们不关心,就是要用这个案子来推动废 ...

中国死刑判的确实太多,全是界2/3的死刑中国判的。
但是,美国也有死刑。
个人赞成非暴力(贪污/受贿/集资之类)犯罪不要判死刑。
再说,中国有什么‘法律界’?
发表于 2015-1-16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chuanjin 发表于 2015-1-16 20:08
你想多了;比如说我,不是法律界的,也不是废死刑的支撑者;

但我是强烈反对判处林森浩死刑的。

不要谈法律,不要谈人性,不要谈教育,从化学角度谈一谈啊
发表于 2015-1-17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reginahong 发表于 2015-1-16 09:14
我始终相信一代会比一代好,社会配置不公也会逐渐改善,这一过程无疑是长久的,因为我们的人口基数太大

是的,我们国家的人口太多了,而且城乡的差距太大,人口素质的提高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使国家很多好的东西都快丢光了)。
发表于 2015-1-17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郴州
庞大的人口基数,匮乏的自然资源(平均而言),
导致人从小就要在激烈竞争中挣扎生存,
外加信仰的缺失,最后导致个体极端案例发生。
其实非极端的案例更多,不过大家见怪不怪了
发表于 2015-1-17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魔术杨 发表于 2015-1-16 15:12
林案水很深,法律界有一大帮废死刑的拥护者在背后挺林,林案怎么样他们不关心,就是要用这个案子来推动废 ...

估计还有大笔的民事赔偿在后,如果能执行死刑
发表于 2015-1-17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chuanjin 发表于 2015-1-16 20:08
你想多了;比如说我,不是法律界的,也不是废死刑的支撑者;

但我是强烈反对判处林森浩死刑的。

是啊,二审里面律师提了 很多质疑,都没有被采纳。
这和二审意义差别太大
发表于 2015-1-18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我是强烈赞成判处林森浩死刑的!投毒是破案率最低的恶性犯罪,要不是一位同学知道林森浩做N,N-二甲基亚硝胺毒理实验,提示医生对症检查、抢救黄洋,黄洋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林森浩眼看黄洋毙命,也不说出真相,协助医生抢救,可见他扭曲到什么程度!他具有超强的反人类、反社会的心里素质,有人还指望他戴罪立功,还是不要了吧!
发表于 2015-1-18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人性恶是天生的,有遗传的,拿小学那些事来说,和同学不和往人家饭菜里吐口水
就不是顽皮问题,是人的本性恶劣.这样的人虽然少,但是总是存在的,所以从小
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远离这些人的本性就恶劣的人,就少一分危险系数.
发表于 2015-1-18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嘎子他爹 发表于 2015-1-18 01:07
我是强烈赞成判处林森浩死刑的!投毒是破案率最低的恶性犯罪,要不是一位同学知道林森浩做N,N-二甲基亚硝胺 ...

同意,黄洋中间有十几天的抢救时间,如果林能早点说出真相,黄说不定还能留下一条命,林是眼睁睁看着黄洋全身衰竭而死,这和投毒后马上死去有区别。
发表于 2015-1-18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这篇文章是典型的中国式推卸责任的思维方式。也就是很多人对于一个孩子的成功往往喜欢归结于家庭教育的成功,对于一个人的失败却喜欢推卸到环境因素造成的失败。一个人的成长既离不开家庭也隔离不到社会环境之外,家庭占的主导地位2肯定大于社会环境,所以林的案件归根到底还是家庭教育症结大于社会,如果按作者的思维方式,是不是农村出来的孩子都有理由因为从小的公平去报复社会和他人呢,而且即便杀了人也要得到谅解和同情呢,做人是要有底线的。

点评

说的好,一个人的身上所体现的都是家庭,社会及其本身的影响,无论成败.推卸责任只能体现出家庭及其本人的人品.  发表于 2015-1-21 11:06
发表于 2015-1-19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chuanjin 发表于 2015-1-16 20:08
你想多了;比如说我,不是法律界的,也不是废死刑的支撑者;

但我是强烈反对判处林森浩死刑的。

呵呵,中国有法律,林死不死让法律决定好了,说利益团体要林死,林死了哪个利益团体有什么好处?
发表于 2015-1-19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魔术杨 发表于 2015-1-19 11:02
呵呵,中国有法律,林死不死让法律决定好了,说利益团体要林死,林死了哪个利益团体有什么好处?

敏感的不说,就说说复旦大学;

林森浩事件中暴露出复旦大学众多的问题,有些可以说非常严重;再考虑到复旦大学这几年每况愈下(这个绝不是信口开河,学科一落千丈,特别是医学院,曾经在国内排在第二,仅次于协和,但上次学科排名,复旦医学院全军覆没),中央巡视组也特别对复旦情有独钟(复旦大学的举报信像雪片一样,内部腐烂可见一斑)。
在林森浩事件中,复旦大学有很大的责任,此外对于事件应对混乱,有比较多的失误,那么拿林森浩做挡箭牌是最好的选择,林一死百了,舆论也会忽略掉复旦大学的责任。

点评

背后完全有这种可能。但毒真是林投的就应该死刑。无论他有何理由及家庭原因。  发表于 2015-1-20 10:51
发表于 2015-1-20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chuanjin 发表于 2015-1-19 19:31
敏感的不说,就说说复旦大学;

林森浩事件中暴露出复旦大学众多的问题,有些可以说非常严重;再考虑到 ...

没看懂,复旦大学问题再多,还能去背林的黑锅?复旦大学教投毒杀人了?
发表于 2015-1-20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魔术杨 发表于 2015-1-20 11:15
没看懂,复旦大学问题再多,还能去背林的黑锅?复旦大学教投毒杀人了?

林应该死,这是毫无问题的。
复旦大学问题确实太多,别的不说,复旦大学那个联名信就是个巨大的问题--貌似中国还没有先例
发表于 2015-1-20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仅举2例
1某年复旦大学邀请BO GUAGUA到该校发表励志演说,像个成功人士,当然是马屁精们的杰作,
2复旦大力培养的名主持人JIANG FENG拉皮条做跨国生意,替BO某人看房子,BO某人下狱后声称房子是她自己的。
发表于 2015-1-2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虽然我支持废除死刑,但是对于这样的人,至少要有一用毕生不能重回社会的保证才能废除死刑.
发表于 2015-1-21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wiwen129 发表于 2015-1-21 11:04
虽然我支持废除死刑,但是对于这样的人,至少要有一用毕生不能重回社会的保证才能废除死刑.

哪有这种保证。杀人犯人群中重复犯罪的比例远高于普通人群,把故意杀人犯放回社会就是对死者和社会普通人的犯罪。
发表于 2015-1-21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魔术杨 发表于 2015-1-21 12:21
哪有这种保证。杀人犯人群中重复犯罪的比例远高于普通人群,把故意杀人犯放回社会就是对死者和社会普通人 ...

比如刑期达到数百年,即使减刑也不足以使刑期达到人的自然寿命以下的,可以。但是按照中国目前的刑法,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因为即使最高到无期,减刑之后必然是20年之内的刑期。
发表于 2015-1-22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林的所作所为虽为个案,但是象林这样的人很多。我们公司就有一个和林差不多的人,她虽没有杀人,但是她喜欢想尽办法诋毁,抹黑身边所有的可能对她构成威胁的人。为了能做领导,不惜给公司高层写覓名信,诋毁一个主管,想以把人拉下马,自己上位的方式往上爬。其实,这种人真的很多,而且都是和林差不大的年减龄。所以,林这个年龄的父母非常有问题。这批父母教育的孩子大多心术不正,为成功不择手段。个人认为,主要的原因是他们的父母在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赶上文化大革命。造成人格扭曲的一代,祸延子孙。有这批人的存在,我们的社会要发展,还需非常长久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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