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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1-01-24 19:34 1. 70以上老人,特别是不方便的老人,子女是可以代为沟通的。 但是我不明白的是,签合同的时候她儿子在干啥?参与签合同了吗? 反过来她儿子也可以说老太没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导致合同直接不成立。 至于是否违约,你并未说合同里面是如何签署的,比如是否有预计银行房贷日期以及银行有问题怎么算(包括贷款批不下来等) 2. 这是个好问题,做低房价本来就是违法的, 涉嫌偷逃国家税款。所以这个事情上不了台面。最好的方式还是去好好沟通。既然是偷逃国家税款的合同一定是违法的合同,就不成立了,当然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了。 3.打官司正如之前所说,法院可能直接判合同违法,不成立(而且运气不好可能要另案处理你们试图偷逃税款问题,现在国家可缺钱了)。因此不存在你说的第四点。而且你也没说合同上如何对银行放款导致的延期或变更如何约束的。 5. 取消贷款,只要银行审批同意,不存在征信记录问题但是可能会有费用。 6.不现实。她不给你,又是个70岁的老太太,房子也没了,回头老太太钱全部转到儿子手里,你打官司赢了都没法强制执行(更何况就算你赢了,你也有很多成本) 7. 没啥影响,你就给违约金好了。 最后说一句话:假设你很想要这个房子,答应给违约金是个办法。只是不知道你违约金的百分比是多少。假设是每日万分之五,一个月就是1.5%。 150万也就是2.25万,毛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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