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体〔2012〕1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 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颁发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精神,促进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保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对2012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文艺特长生的范围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的文艺特长生是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音乐、舞蹈、戏剧、书画项目的优秀团员。全市学生艺术团初中升高中文艺特长生总人数不得超过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团员总数的10%。 二、文艺特长生的条件 在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连续团龄2年以上,思想品德优良,在团队和就读学校艺术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经全体团员民主推荐和团(队)测试,初三阶段被评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艺术团团籍档案完整的正式团(队)员,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三、文艺特长生降分录取标准 经市教委批准招收文艺特长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名单见附件1),招收2012年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可送档录取(不含“零志愿”和“名额分配”招生);招收一般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10分内可送档录取(不含“零志愿”和“名额分配”招生)。重点团(队)和一般团(队)名单见附件2。 四、对高中阶段学校和项目规定 (一)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各分团(队)挂靠学校,可招收对口项目的文艺特长生。 (二)经市教委体卫艺科处认定为设置艺术特色项目的学校,可招收对口项目的文艺特长生。 (三)各类学校应根据被批准设置的项目招收对口项目的文艺特长生。 五、文艺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制定招生办法,报区县教育局或学校主管部门确认后,于4月15日前通过学校网站或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布。 (二)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团员,经所在团队考核,被评为优秀团员,填写《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经所在团队、就读学校、区县教育局及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认定,并在所就读学校校内公示一周后,才能取得文艺特长生资格。具备文艺特长生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名单须于4月30日前报市教委体卫艺科处,由市、区县统一公示。 (三)取得文艺特长生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填报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及相关专业。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对填报本校的文艺特长生进行专业测试后确定拟降分录取的文艺特长生名单,并于5月15日前将名单报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由区县中招办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统一公示。未被确定为拟降分录取的文艺特长生则进入中招后续的录取程序。 (四)确定为拟降分录取的文艺特长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考试,录取时按考生成绩及文艺特长生降分录取标准由区县中招办统一投档录取。 六、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加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的规范管理。上海市各学生艺术团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艺术团队要明确推荐工作的责任人,建立健全推荐方法、艺术团团籍档案、优秀团员标准和考核推优程序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严格规范推优操作程序。经核准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以及拟降分录取的文艺特长生名单都必须公示。未经本校公示的考生,就读学校不得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集中公示的考生,各区县中招办不得降分投档,招生学校不得降分录取。 (三)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凡未经规定程序甚至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取降分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和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学校对降分录取的文艺特长生应认真审核其艺术团团籍档案,了解其参与学校艺术活动、发挥艺术特长的情况。降分录取后,学校对降分录取的文艺特长生应有相应约定,以保证其参加学校对口艺术项目活动,否则退回原考分相应的学校。 七、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本文的有关精神,对市学生艺术团挂靠学校、市级文艺特色项目学校以及区县级艺术特色项目设置学校的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制订相应实施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人数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八、按照市、区县分级管理的原则,区县级艺术特色项目设置学校的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相应方案并组织实施。区县级艺术特色项目设置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应在本区县范围内进行。 附件:1.2012年上海市招收文艺特长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名单 2.2012年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分团队名单 3.2012年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 抄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各中等职业学校。 | | | |
(共印200份) 附件1: 2012年上海市招收文艺特长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名单 1.上海市南洋模范中学(管乐、弦乐) 2.上海市第三女子中学(管乐、舞蹈、民乐、昆曲) 3.上海市天山中学(管乐、弦乐、评弹) 4.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声乐、民乐) 5.上海市复兴高级中学(舞蹈、声乐) 6.上海市北郊中学(舞蹈) 7.上海市延安高级中学(民乐、声乐) 8.上海市杨浦高级中学(民乐) 9.上海市格致中学(弦乐、民乐、声乐、工艺) 10.上海市市北中学(声乐) 11.上海市东新中学(沪剧) 12.上海市罗店中学(管乐) 13.上海市第二中学(影视、声乐) 14.上海市大境中学(声乐) 15.上海市市西中学(管乐、声乐) 16.上海市大同中学(管乐、弦乐、声乐、民乐) 17.上海市高境第一中学(管乐) 18.复旦大学附属中学(管乐、声乐) 19.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管乐) 20.上海市复旦中学(打击乐) 21.上海市建青实验学校(舞蹈) 22.上海市五十二中学(舞蹈) 23.上海市控江中学(管乐、民乐) 24.上海市光明中学(声乐、舞蹈、管乐) 25.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京剧) 26.上海市第一中学(舞蹈、声乐) 27.上海市曹杨二中(声乐) 28.上海市宜川中学(戏剧) 29.上海市进才中学(民乐) 30.上海市上南中学(民乐) 31.上海市陆行中学(民乐) 32.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舞蹈) 33.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华山分校)(绘画、书法) 34.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声乐、舞蹈、器乐) 35.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声乐、舞蹈、器乐) 36.上海市医药学校(民乐、铜管乐、舞蹈) 37.上海市农业学校(铜管乐、萨克斯) 38.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声乐、民乐) 39.中国民航上海中专(铜管乐) 40.上海市石化工业学校(声乐、器乐) 41.上海信息技术学校(铜管乐) 42.上海市董恒甫职业技术学校(管乐) 43.上海市卫生学校(民乐)
附件2: 2012年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分团队名单 1.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交响乐团(重点团队) 2.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女子吹奏乐团(重点团队) 3.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合唱一团(重点团队) 4.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合唱二团(重点团队) 5.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仲盛舞蹈团(重点团队) 6.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民乐一团(重点团队) 7.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民乐二团(重点团队) 8.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民乐三团(重点团队) 9.上海市学生艺术团艺术体操队(重点团队) 10.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书画社(重点团队) 11.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工艺表演一团(重点团队) 12.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工艺书画表演二团(重点团队) 13.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中国福利会少年宫小伙伴艺术团(重点团队) 14.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民航中专管乐团(重点团队) 15.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春天合唱团(重点团队) 16.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天山中学管弦乐团(一般团队) 17.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普陀区青少年中心合唱团(一般团队) 18.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姚连生中学评弹团(一般团队) 19.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好小囡少儿京剧团(一般团队) 20.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安师实验中学沪剧团(一般 团队) 21.上海市学生艺术团罗店中学管乐团(一般团队) 22.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民乐团(一般团队) 23.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延安初级中学昆曲团(一般团队) 24.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影视表演团(一般团队)
附件3: 2012年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 资格审查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参加全国及市级比赛名称、比赛年月、个人获奖等第(附获奖复印件) | | 在团表现(由分团队负责人填写) 分团(队)负责人签名盖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此表一式三份,送市教委体卫艺科处审核盖章后,一份市教委存档,一份送区(县)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一份由学校放入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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