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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填报“名额分配”志愿的考生必须为在籍且在读的初三学生,根据分配给本校的高中学校和招生名额数,自主填报志愿。跨区县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名额分配”志愿,不参加“名额分配”招生。”
请问各位老师:规定中的“在籍且在读的初三学生”中的“籍”,是指“学籍”还是指“户籍”呀?
发表于 2017-6-13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亚太地区
应该指的是学籍。因为有些借读的人,比如你是紫阳中学的,去华育借读,他们属于在读,但是不在学籍,这时候你就不能在华育参加华育的名额分配
发表于 2017-6-13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学籍..学籍是在某个学校的
发表于 2017-6-15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学籍,还能在别的学校吗
发表于 2017-6-15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亚太地区
susanwq 发表于 2017-6-15 09:11
学籍,还能在别的学校吗

可以啊,去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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