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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来源:新华网

根据中国政府网31日公布的一项国务院文件,在因地制宜的方针指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底前出台。

  这份文件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称,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

  教育部等部门的意见指出,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要“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

  根据意见,北京、上海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区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抓紧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教育部、发展改革委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保障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经流出地和流入地协商,有条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务。各地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防止“高考移民”。

  意见强调,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随迁子女升学考试人数合理调配资源,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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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高考”政策获批 各地年底前出方案

  8月31日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对于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异地高考”政策提出了明确规定,给各地订出最晚时间线:各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同时要求北京、上海等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防止“高考移民”。

  异地升学政策获批

  随着进城务工人员规模不断扩大,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日益突出。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被社会称为“异地高考”。这次《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终于获得国务院批准。

  意见指出,要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因地制宜确定条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北京、上海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区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抓紧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

  增加当地招生计划

  对于北京本地考生来说,最担心的是,是否会因为增加了大量随迁子女共同参与高考竞争,而增加了高考难度。

  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指出,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教育部、发展改革委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保障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经流出地和流入地协商,有条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务。各地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防止“高考移民”。

  >>新闻背景

  部长曾作承诺十个月出政策

  今年3月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曾向社会承诺,关于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会在十个月内出台全国性的意见。当时,袁贵仁说:“鼓励各省市结合实际,尽快推出异地高考方案,但异地高考也不意味着完全放开,而是存在‘条件准入’:一方面要考虑城市的承载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家长满足在当地工作等条件。”

  今年7月,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其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各地制定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内流动人口就地参加高考升学以及省外常住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高考升学的办法。

  同月,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意见国务院已同意,将适时发布。

发表于 2012-9-4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应该让外省人自己和自己挣,比如有5000个安徽人在上海要求高考,那么按照上海平均80%的录取名额来说就有4000个名额会给他们,于是就让有跨省招生资格的学校在安徽总共减少录取名额4000人,全部投放在上海

点评

首先,世上没有绝对的公正的事情。其次,在我们天朝恐怕这事情更难。所以这个观点只是我本人认为是公正的说法,我不奢望所有人都赞同这个观点,我相信也没可能所有人都反对这个观点。  发表于 2012-9-4 12:22
千帆老师,作为公共平台,希望你站在公平的立场发言。  发表于 2012-9-4 12:13
发表于 2012-9-4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支持千帆老师!这是最合理的方法{:soso_e182:}
发表于 2012-9-4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主要还是中国的教育体制造成了现在家长们的无奈,从小孩上学到大学毕业家长们既要承担工作、生活的压力;还要承担孩子教育的压力;嗨,太累了,十几年无休息,悲哀!中国人的悲哀!
发表于 2012-9-4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天亮了 发表于 2012-9-4 12:21
主要还是中国的教育体制造成了现在家长们的无奈,从小孩上学到大学毕业家长们既要承担工作、生活的压力;还 ...

我同意。估计你是外地来上海发展的,理解你的立场。
其实,我说的那个方法也不是我原创的,而是北京市已经出台的在京外地人高考的方法,只是稍微有点不同。
北京的方法更绝,我简单描述一下,比如北京是10W人参加高考,而河南人同年有30W参加高考,在京的河南人参加了北京的高考卷子,比如排在第3W名,那么就把他的成绩折合成河南的第9W名(都是正好30%的名次),也就是在北京参加高考,但是仍会原籍参加录取。高考和录取是两个概念的。
北京既然这么出台(虽然没最后定,现在只是个说法,但是在天朝一般都是真的),那么我相信上海等省市也会跟风学习。
原文章的地址:http://www.people.com.cn/h/2012/0321/c25408-2240636489.html
发表于 2012-9-4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异地高考政策出台首当其冲最受影响的就是我们这些2013年高考的孩子了,只是祈祷不要受冲击太大就谢天谢地了
发表于 2012-9-4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支持千帆老师。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支持老大!非沪籍百姓应理解上海人民.
发表于 2018-7-10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支持千帆老大
发表于 2018-7-11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地域保护的利弊中,一个地区的稳定发展以及促进良性竞争,应该保护生源升学的比例。
发表于 2018-7-12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还是全国卷好。随便在哪儿高考,原籍按分数录取就可以。
发表于 2018-7-12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本帖最后由 billbruce 于 2018-7-12 14:01 编辑

我没看出千帆的说法有任何不公平的地方。 按照上海市的录取比例来扩招已经是非常宽容的一个方案了。
如果上海户口的考生都跑去青海高考, 对青海人民公平吗?
还有一个办法是,外省的在上海参加全国卷考试,然后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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