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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这事都惊动了小宣,写成文章了
发表于 2017-11-7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没人关心如何过得安检么?
发表于 2017-11-7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我们在路上背背单词,听听音频,复述一下牛津故事,聊聊天
发表于 2017-11-7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这个家长也真不容易,不知道是妈妈还是外婆什么的。
发表于 2017-11-7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
这样完全不给任何放空时间,无缝对接鸡娃的利弊先不谈,这么大个桌子,还是挺影响其它乘客的吧
发表于 2017-11-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为了让娃学习,家长也是拼了
发表于 2017-11-7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现在很不理解,有个手机随便拍别人,拍了还顺便上传。毕竟发的是别人家的孩子,不是自己家的孩子。
发表于 2017-11-7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苦了家长和孩子,家长天天搬着小桌子来回挤地铁,牛牛牛
发表于 2017-11-7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孩子愿意还行,如果是家长的主意,那孩子太惨了
发表于 2017-11-7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这个基本上语文是废掉了,
做阅读理解题,需要升华的地方是写不出来的
发表于 2017-11-7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朗尼的姐姐 发表于 2017-11-6 21:17
是啊 早上为了有位子坐,6点就要到车站。
那时候也不觉得苦。初二到高中毕业。

毕竟年轻啊!!!
发表于 2017-11-7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andr 发表于 2017-11-7 05:25
于人,缺乏社会公德心,把地铁一半的过道挡死了;
于己,颠颠簸簸长期必然毁了视力得不偿失
这么注重学习 ...

完全可以换种方式,得不偿失。
发表于 2017-11-7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影响其他乘客。这个桌子很重的呀
发表于 2017-11-7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已经回复说是碰巧带了个桌子回家……不过还是很拼
发表于 2017-11-8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孩子想早点写完,回家玩儿。不是带,是人家给的要搬回家。

上面说妨碍其他乘客的,严重赞同。
发表于 2017-11-8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太争分夺秒了.现在的孩子除了学习还是学习
发表于 2017-11-12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Lihe331 发表于 2017-11-7 11:07
现在很不理解,有个手机随便拍别人,拍了还顺便上传。毕竟发的是别人家的孩子,不是自己家的孩子。

不是很认同你的观点。
这里是公共空间,你侵占公共资源,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接受公共监督、舆论讨论逻辑上没有问题,对社会进步有帮助。
如果大家对违背社会公德的事情都视而不见那就可悲了。
如果没有用小桌子占用地铁一半的过道仅仅在自己座位上写作业那发出来小朋友脸部脸部要打码。
发表于 2017-11-12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司令大大 发表于 2017-11-7 20:02
已经回复说是碰巧带了个桌子回家……不过还是很拼

不管是碰巧还是反复,事实是已经占有公共资源,影响其他乘客。碰巧不可以作为这样做的理由
发表于 2017-11-12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andr 发表于 2017-11-12 00:22
不是很认同你的观点。
这里是公共空间,你侵占公共资源,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接受公共监督、舆论讨论逻 ...

其实我觉得如果在提醒对方,是公共资源的前提,如果对方没有反应,可以拍照。但是现在这么就拍下来,难免让人觉得太冒昧了,毕竟发的是别人家娃的照片。
发表于 2017-11-12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Lihe331 发表于 2017-11-12 07:34
其实我觉得如果在提醒对方,是公共资源的前提,如果对方没有反应,可以拍照。但是现在这么就拍下来,难免 ...

可以提醒;但有成年人陪同,没有义务必须提醒。我觉得这对她和小孩都是一个很好的受教育的机会。
给你看个新闻:医生电梯劝阻老人吸烟对方猝死 补偿1.5万冤不冤
http://www.sohu.com/a/202064866_665455
如果你提醒他,发生争执冲突,她原来有癫痫病或心脏病基础,激动后突然死亡,判你赔偿,你赔不赔
发表于 2017-11-12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andr 发表于 2017-11-12 10:17
可以提醒;但有成年人陪同,没有义务必须提醒。我觉得这对她和小孩都是一个很好的受教育的机会。
给你看 ...

冤,不应该判决赔偿。社会需要正义的声音,现在路见不平敢吼一声的人太少
发表于 2017-11-12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Lihe331 发表于 2017-11-12 07:34
其实我觉得如果在提醒对方,是公共资源的前提,如果对方没有反应,可以拍照。但是现在这么就拍下来,难免 ...

我也觉得应该打马赛克,没经过别人的同意,侵犯隐私权。
发表于 2017-11-12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ytelaine 发表于 2017-11-12 11:39
我也觉得应该打马赛克,没经过别人的同意,侵犯隐私权。

 判断某个行为或事务是不是隐私,首先需要探讨隐私的内涵。对于什么是隐私,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而在学界普遍认可的定义是:“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而不愿为他人知悉或者受他人干扰的私人事项。”这种解释包含的第一层含义是“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即与公共利益无关。
为了平衡公民的知情权和隐私权,对涉及公共利益的私人事项,隐私权需要有所退缩。
这对母子的行为侵犯了公共利益显然不属于隐私了。
即使打起官司,这对母子无论在美国、欧洲、中国都难以有法律条款支持她打赢官司。
目前很多情况是对坏人过于纵容,而对好人过于严苛。
隐私权很多时候被放大了。
发表于 2017-11-12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ytelaine 发表于 2017-11-12 11:21
冤,不应该判决赔偿。社会需要正义的声音,现在路见不平敢吼一声的人太少

即使补偿应该由社会、特定组织或政府补偿;并且同时要补偿、奖励挺身而出的这名制止者。社会太caodan 法院也caodan 糊涂官断糊涂案现代版,长此以往、社会道德跌入谷底,人人明哲保身
发表于 2017-11-12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andr 发表于 2017-11-12 12:07
 判断某个行为或事务是不是隐私,首先需要探讨隐私的内涵。对于什么是隐私,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而 ...

多谢科普
发表于 2017-11-17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车上人不是很多的话,感觉没什么关系的吧,我们也在地铁上做过计算题
发表于 2018-11-17 07:08 来自手机浏览器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现在的娃太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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