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庄镇小学2017年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一)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学区内政策范围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学生; 2. 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安置在本学区,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学区居住地的学生; 3.本学区配住廉租房的学生; 4.本区户籍且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的学生,办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5.外区户籍且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学生,办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6.外省市户籍且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学生,须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之一: (1)父母一方具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父母一方具有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到2017年6月30日)和连续3年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从首次登记日起到2017年6月30日)。 说明: 1.根据莘庄镇小2017年的招生计划,学校将优先招收上述第1-3类条件的学生。因南校区校舍条件的限制,故满足上述第4-6类条件的学生将统筹到北校区。 2.报名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一旦查验为假证,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招生范围 莘庄镇小(北校区): 长寿新村(莘东路51弄)、莘南新村(莘中路15弄)、莘浜路( 157弄、35弄、215弄、217弄 、285弄、46号、276号、284号)、莘浜路(303弄、328弄 、341弄、351弄、380弄)、银星大厦(莘浜路10弄)、团结花苑(莘建路375弄、376弄、莘浜路428弄、莘松路475弄)、世纪名门(莘松路225弄)、莘建路(含莘建支路,60弄、90弄、228 弄、100弄、119弄、83弄、351弄、230弄、317弄)、莘中新村(莘南路98弄)、闵富大厦(莘建路290弄)、世纪名苑(莘东路298弄)、三琳花园(莘松路415弄)、鑫鸿公寓(莘西路403弄45支弄)、莘松一村(莘谭路295弄)、莘松二村(莘谭路411弄)、莘松四村(莘松路470弄)、西街(莘西路421弄)、小西街、梅园村(莘浜路508弄)、公园天下(西园路128弄)、碧春园(中春路4915弄)、春申府邸(沪闵路5366弄)、邻里苑(沪闵路5600弄88支弄)、莘东路12弄、南街、小东街、莘西路(122弄、138弄、98弄、156弄、162弄)、兴中公寓(莘松路404弄) 莘庄镇小(南校区): 美丽家园(莘西南路128弄)、沁春园一村(莘西南路380弄、400弄)、沁春园二村(莘西南路99弄、155弄)、沁春园三村(沁春路1366弄)、小富人家(沁春路168弄)、青春村、颜家塘、浦家塘、石家河圈、陆家塘、金家塘、沈家宅、、三春汇秀苑(沁春路355弄)、沁春路1122弄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5月28日(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00)。 2.报名所需要的材料: (1)所有学生都要带好《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学生信息页),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记录卡》(小白卡或小蓝卡)。 (2)上述第2-3类条件的学生,还需要分别带以下材料:市政动迁类需带动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配住廉租房类需带居住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3)上述第4-5类条件的学生,还需带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4)上述第6类条件的学生,还需带好父母一方的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连续3年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生的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地点:莘庄镇小学北校区(请务必从莘浜路315号的门口进校门)。 4.因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条件无关,请家长分散在28日的上午或下午办理报名手续,以免过长时间排队等待。 5.请带着孩子来校报名的家长看护好孩子,允许两名家长和孩子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请保持校园整洁、安静。 四、招生咨询: 北校课程部 64982139-8072;南校课程部 64983933; 五、其他事项: 1.学校将在7月30日之前通过邮寄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2.上述招生条件之外的适龄儿童,请查询闵行教育信息网“信息公开”栏目中有关“入学报考招生”的有关文件规定,到相关指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2017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执行。 闵行区莘庄镇小学 2017.5.15
|